曾惇,字谹父,南丰(今属江西)人。纡子。高宗绍兴三年(一一三三)官太府寺丞,十二年知黄州(《能改斋漫录》卷一一),十四年知台州,十八年知镇江府,二十六年知光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一五一、一五八)。 曾惇诗,据《能改斋漫录》等书所录,编为一卷。
从事有示愈以《荆谭酬唱诗》者,愈既受以卒业,因仰而言曰:“夫和平之音淡薄,而愁思之声要妙;欢愉之辞难工,而穷苦之言易好也。是故文章之作,恒发于羁旅草野;至若王公贵人,气满志得,非性能好之,则不暇以为。
今仆射裴公,开镇蛮荆,统郡惟九;常侍杨公,领湖之南,壤地二千里。德刑之政并勤,爵禄之报两崇。乃能存志乎《诗》、《书》,寓辞乎咏歌,往复循环,有唱斯和,搜奇抉怪,雕镂文字,与韦布里闾憔悴专一之士较其毫厘分寸,铿锵发金石,幽眇感鬼神,信所谓材全而能钜者也。两府之从事与部属之吏属而和之,苟在编者,咸可观也。宜乎施之乐章,纪诸册书。”从事曰:“子之言是也。”告于公,书以为《荆谭酬唱诗序》。
东南山水,余杭郡为最。就郡言,灵隐寺为尤。由寺观,冷泉亭为甲。亭在山下,水中央,寺西南隅。高不倍寻,广不累丈,而撮奇得要,地搜胜概,物无遁形。
春之日,吾爱其草薰薰,木欣欣,可以导和纳粹,畅人血气。夏之夜,吾爱其泉渟渟,风泠泠,可以蠲烦析酲,起人心情。山树为盖,岩石为屏,云从栋生,水与阶平。坐而玩之者,可濯足于床下;卧而狎之者,可垂钓于枕上。矧又潺湲洁沏,粹冷柔滑。若俗士,若道人,眼耳之尘,心舌之垢,不待盥涤,见辄除去。潜利阴益,可胜言哉!斯所以最余杭而甲灵隐也。
杭自郡城抵四封,丛山复湖,易为形胜。先是领郡者,有相里君造虚白亭,有韩仆射皋作候仙亭,有裴庶子棠棣作观风亭,有卢给事元辅作见山亭,及右司郎中河南元藇最后作此亭。于是五亭相望,如指之列,可谓佳境殚矣,能事毕矣。后来者虽有敏心巧目,无所加焉。故吾继之,述而不作。长庆三年八月十三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