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之奇(1607年-1662年),字仲常,号菽子,又号正夫、玉溪。广东揭阳县榕城东门(今广东揭阳市榕城区)人。为南明大臣,历任南明文渊阁大学士加太子太保(相当宰相)兼吏部尚书、兵部尚书,率军转战闽粤滇黔抗清,于顺治十八年(1661年)在广西桂林为清将韦永福所俘,翌年殉国。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追谥忠节。
公薨之月,子产相郑伯以如晋,晋侯以我丧故,未之见也。子产使尽坏其馆之垣,而纳车马焉。
士文伯让之,曰:“敝邑以政刑之不修,寇盗充斥,无若诸侯之属辱在寡君者何,是以令吏人完客所馆,高其闬 闳,厚其墙垣,以无忧客使。今吾子坏之,虽从者能戒,其若异客何?以敝邑之为盟主,缮完葺墙,以待宾客。若皆毁之,其何以共命?寡君使匄请命。
对曰:“以敝邑褊小,介于大国,诛求无时,是以不敢宁居,悉索敝赋,以来会时事。逢执事之不闲,而未得见;又不获闻命,未知见时。不敢输币,亦不敢暴露。其输之,则君之府实也,非荐陈之,不敢输也。其暴露之,则恐燥湿之不时而朽蠹,以重敝邑之罪。侨闻文公之为盟主也,宫室卑庳,无观台榭,以崇大诸侯之馆,馆如公寝;库厩缮修,司空以时平易道路,圬人以时塓馆宫室;诸侯宾至,甸设庭燎,仆人巡宫,车马有所,宾从有代,巾车脂辖,隶人、牧、圉,各瞻其事;百官之属各展其物;公不留宾,而亦无废事;忧乐同之,事则巡之,教其不知,而恤其不足。宾至如归,无宁灾患;不畏寇盗,而亦不患燥湿。今铜鞮之宫数里,而诸侯舍于隶人,门不容车,而不可逾越;盗贼公行。而天疠不戒。宾见无时,命不可知。若又勿坏,是无所藏币以重罪也。敢请执事,将何所命之?虽君之有鲁丧,亦敝邑之忧也。若获荐币,修垣而行,君之惠也,敢惮勤劳?”
文伯复命。赵文子曰:“信。我实不德,而以隶人之垣以赢诸侯,是吾罪也。”使士文伯谢不敏焉。
晋侯见郑伯,有加礼,厚其宴好而归之。乃筑诸侯之馆。
叔向曰:“辞之不可以已也如是夫!子产有辞,诸侯赖之,若之何其释辞也?《诗》曰:‘辞之辑矣,民之协矣;辞之怿矣,民之莫矣。’其知之矣。”
稼轩居士花下与郑使君惜别醉赋,侍者飞卿奉命书。
莫折荼蘼,且留取、一分春色。还记得青梅如豆,共伊同摘。少日对花浑醉梦,而今醒眼看风月。恨牡丹笑我倚东风,头如雪。
榆荚阵,菖蒲叶。时节换,繁华歇。算怎禁风雨,怎禁鹈鴂!老冉冉兮花共柳,是栖栖者蜂和蝶。也不因春去有闲愁,因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