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明代〕
忘物仍忧乱,孤游托耦耕。年华皆昨梦,风俗到今惊。
闭户生涯得,挑灯笑语清。欹眠安枕簟,恰有曙光晴。
王夫之
王夫之(1619年10月7日-1692年2月18日),字而农,号姜斋、又号夕堂,湖广衡州府衡阳县(今湖南衡阳)人。他与顾炎武、黄宗羲并称明清之际三大思想家。其著有《周易外传》、《黄书》、《尚书引义》、《永历实录》、《春秋世论》、《噩梦》、《读通鉴论》、《宋论》等书。王夫之自幼跟随自己的父兄读书,青年时期王夫之积极参加反清起义,晚年王夫之隐居于石船山,著书立传,自署船山病叟、南岳遗民,学者遂称之为船山先生。
黄鹤楼
崔颢 〔唐代〕
鹦鹉灭火
刘义庆 〔南北朝〕
有鹦鹉飞集他山,山中禽兽辄相爱。鹦鹉自念虽乐,此山虽乐,然非吾久居之地,遂去,禽兽依依不舍后数月,山中大火。鹦鹉遥见,心急如焚,遂入水沾羽,飞而洒之。
天神言:“汝虽有好意,然何足道也?”对曰:“虽知区区水滴不能救,然吾尝侨居是山,禽兽善待,皆为兄弟,吾不忍见其毁于火也!”
天神嘉其义,即为之灭火。
伤仲永
王安石 〔宋代〕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古蟾宫·元宵
王磐 〔明代〕
【越调】凭阑人_暮春即事二
张可久 〔元代〕
【正宫】汉东山
卖花声·题岳阳楼
张舜民 〔宋代〕
菩萨蛮·绿云鬓上飞金雀
牛峤 〔唐代〕
忆秦娥·梅谢了
刘克庄 〔宋代〕
眼儿媚·林下闺房世罕俦
纳兰性德 〔清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