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徽宗,名赵佶(公元1082年5月初5~1135年6月4日),神宗11子,哲宗弟,是宋朝第八位皇帝。赵佶先后被封为遂宁王、端王。哲宗于公元1100年正月病死时无子,向皇后于同月立他为帝。第二年改年号为“建中靖国”。宋徽宗在位25年(1100年2月23日—1126年1月18日),国亡被俘受折磨而死,终年54岁,葬于永佑陵(今浙江省绍兴县东南35里处)。 他自创一种书法字体被后人称之为“瘦金书”。
唐子居于内,夜饮酒,己西向坐,妻东向坐,女安北向坐,妾坐于西北隅,执壶以酌,相与笑语。唐子食鱼而甘,问其妾曰:“是所市来者,必生鱼也?”妾对曰:“非也,是鱼死未久,即市以来,又天寒,是以味鲜若此。”于是饮酒乐甚。忽焉拊几而叹。其妻曰:“子饮酒乐矣,忽焉拊几而叹,其故何也?”唐子曰:“溺于俗者无远见,吾欲有言,未尝以语人,恐人之骇异吾言也。今食是鱼而念及之,是以叹也。”妻曰:“我,妇人也,不知大丈夫之事;然愿子试以语我。”
曰:“大清有天下,仁矣。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妻笑曰:“何以谓之贼也?”曰:“今也有负数匹布或担数斗粟而行于涂者,或杀之而有其布粟,是贼乎,非贼乎?”曰:“是贼矣。”
唐子曰:“杀一人而取其匹布斗粟,犹谓之贼;杀天下之人而尽有其布粟之富,而反不谓之贼乎?三代以后,有天下之善者莫如汉,然高帝屠城阳,屠颍阳,光武帝屠城三百。使我而事高帝,当其屠城阳之时,必痛哭而去之矣;使我而事光武帝,当其屠一城之始,必痛哭而去之矣。吾不忍为之臣也。”
妻曰:“当大乱之时,岂能不杀一人而定天下?”唐子曰:“定乱岂能不杀乎?古之王者,有不得已而杀者二:有罪,不得不杀;临战,不得不杀。有罪而杀,尧舜之所不能免也;临战而杀,汤武之所不能免也;非是,奚以杀为?若过里而墟其里,过市而窜其市,入城而屠其城,此何为者?大将杀人,非大将杀之,天子实杀之;偏将杀人,非偏将杀之,天子实杀之;卒伍杀人,非卒伍杀之,天子实杀之;官吏杀人,非官吏杀之,天子实杀之。杀人者众手,实天子为之大手。天下既定,非攻非战,百姓死于兵与因兵而死者十五六。暴骨未收,哭声未绝。目眦未干,于是乃服衮冕,乘法驾,坐前殿,受朝贺,高官室,广苑囿,以贵其妻妾,以肥其子孙,彼诚何心而忍享之?若上帝使我治杀人之狱,我则有以处之矣。匹夫无故而杀人,以其一身抵一人之死,斯足矣;有天下者无故而杀人,虽百其身不足以抵其杀一人之罪。是何也?天子者,天下之慈母也,人所仰望以乳育者也,乃无故而杀之,其罪岂不重于匹夫?”
妻曰:“尧舜之为君何如者?”曰:“尧舜岂远于人哉!”乃举一箸指盘中余鱼曰:“此味甘乎?”曰:“甘”。曰:“今使子钓于池而得鱼,扬竿而脱,投地跳跃,乃按之椹上而割之,刳其腹,犀其甲,其尾犹摇。于是煎烹以进,子能食之乎?”妻曰:“吾不忍食也。”曰:“人之于鱼,不啻太山之于秋毫也;甘天下之味,亦类于一鱼之味耳。于鱼则不忍,于人则忍之;杀一鱼而甘一鱼之味则不忍,杀天下之人而甘天下之味则忍之。是岂人之本心哉!尧舜之道,不失其本心而已矣。”
妾,微者也;女安,童而无知者也;闻唐子之言,亦皆悄然而悲,咨嗟欲泣,若不能自释焉。
壬戌之秋,七月既望,苏子与客泛舟游于赤壁之下。清风徐来,水波不兴。举酒属客,诵明月之诗,歌窈窕之章。少焉,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白露横江,水光接天。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冯 通:凭)
于是饮酒乐甚,扣舷而歌之。歌曰:“桂棹兮兰桨,击空明兮溯流光。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客有吹洞箫者,倚歌而和之。其声呜呜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舞幽壑之潜蛟,泣孤舟之嫠妇。
苏子愀然,正襟危坐,而问客曰:“何为其然也?”客曰:“‘月明星稀,乌鹊南飞。’此非曹孟德之诗乎?西望夏口,东望武昌,山川相缪,郁乎苍苍,此非孟德之困于周郎者乎?方其破荆州,下江陵,顺流而东也,舳舻千里,旌旗蔽空,酾酒临江,横槊赋诗,固一世之雄也,而今安在哉?况吾与子渔樵于江渚之上,侣鱼虾而友麋鹿,驾一叶之扁舟,举匏樽以相属。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知不可乎骤得,托遗响于悲风。”
苏子曰:“客亦知夫水与月乎?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盈虚者如彼,而卒莫消长也。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而又何羡乎!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共适 一作:共食)
客喜而笑,洗盏更酌。肴核既尽,杯盘狼籍。相与枕藉乎舟中,不知东方之既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