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陶(约公元812—约885年):字嵩伯,号三教布衣。《全唐诗》卷七百四十五“陈陶”传作“岭南(一云鄱阳,一云剑浦)人”。然而从其《闽川梦归》等诗题,以及称建水(在今福建南平市东南,即闽江上游)一带山水为“家山”(《投赠福建路罗中丞》)来看,当是剑浦(今福建南平)人,而岭南(今广东广西一带)或鄱阳(今江西波阳)只是他的祖籍。早年游学长安,善天文历象,尤工诗。举进士不第,遂恣游名山。唐宣宗大中(847—860年)时,隐居洪州西山(在今江西新建县西),后不知所终。有诗十卷,已散佚,后人辑有《陈嵩伯诗集》一卷。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谷。”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