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时雨(1818-1885),字慰农,一字澍生,晚号桑根老农。安徽全椒人。清代咸丰三年(1853)进士,授嘉兴知县。太平军起,参李鸿章军幕,以招抚流亡振兴文教为任。官至杭州知府,兼督粮道,代行布政、按察两司事。为台湾第一巡抚刘铭传亲家。晚清著名词家之一,作品有《藤香馆诗删》、《词删》等。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