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唐诗云:一作王遵)(约公元八七七年前后在世),字不详,宣州泾县人(唐诗纪事作宣城人。此从唐才子传)。生卒年均不详,约唐僖宗乾符中前后在世。初为小吏。家贫,借人书,昼夜苦读。工为绝诗。与许棠同乡。咸通七年,(公元八六六年)擢进士第。后五年,棠始亦及第。遵诗有集《唐才子传》传世。他的诗绝大部分是怀古诗,有的是对历史上卓越人物的歌颂;有的是借历史人物的遭遇来抒发自己怀才不遇的情绪;有的是歌颂历史上的兴亡故事来警告当时的统治者;有的直接反映当时的现实生活,这些诗都有一定的思想意义。寄托了对现实生活的深沉感慨。
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精于拳勇。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旗丁数百以篙刺之,篙所触处,寸寸折裂.以此名重一时,率其徒行教常州。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观者如堵。忽一日,有卖蒜叟,龙钟伛偻,咳嗽不绝声,旁睨而揶揄之。众大骇,走告杨。杨大怒,招叟至前,以拳打砖墙,陷入尺许,傲之曰:“叟能如是乎?”叟曰:“君能打墙,不能打人。”杨愈怒骂曰:“老奴能受我打乎?打死勿怨!”叟笑曰:“垂死之年,能以一死成君之名,死亦何怨?”乃广约众人,写立誓劵。
令杨养息三日,老人自缚于树,解衣露腹。杨故取势于十步外,奋拳击之。老人寂然无声。但见杨双膝跪地,叩头曰:“晚生知罪了。”拔其拳,已夹入老人腹中,坚不可出,哀求良久,老人鼓腹纵之,已跌出一石桥外矣。
老人徐徐负蒜而归,卒不肯告人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