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公元1208年前后在世]字方叔,号芸窗,南徐(一作润州)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宋宁宗嘉定初前后在世。淳佑间,任句容令。宝佑中,为江东制置使参议、机宜文字。榘著有《芸窗词稿》一卷,《四库总目》传于世。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大夫登徒子侍于楚王,短宋玉曰:"玉为人体貌闲丽,口多微辞,又性好色。愿王勿与出入后宫。"
王以登徒子之言问宋玉。玉曰:"体貌闲丽,所受于天也;口多微辞,所学于师也;至于好色,臣无有也。"王曰:"子不好色,亦有说乎?有说则止,无说则退。"玉曰:"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臣东家之子。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 ;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然此女登墙窥臣三年,至今未许也。登徒子则不然:其妻蓬头挛耳,齞唇历齿,旁行踽偻,又疥且痔。登徒子悦之,使有五子。王孰察之,谁为好色者矣。"
是时,秦章华大夫在侧,因进而称曰:"今夫宋玉盛称邻之女,以为美色,愚乱之邪;臣自以为守德,谓不如彼矣。且夫南楚穷巷之妾,焉足为大王言乎?若臣之陋,目所曾睹者,未敢云也。"王曰:"试为寡人说之。"大夫曰:"唯唯。臣少曾远游,周览九土,足历五都。出咸阳、熙邯郸,从容郑、卫、溱 、洧之间 。是时向春之末 ,迎夏之阳,鸧鹒喈喈,群女出桑。此郊之姝,华色含光,体美容冶,不待饰装。臣观其丽者,因称诗曰:'遵大路兮揽子祛'。赠以芳华辞甚妙。于是处子怳若有望而不来,忽若有来而不见。意密体疏,俯仰异观;含喜微笑,窃视流眄。复称诗曰:'寐春风兮发鲜荣,洁斋俟兮惠音声,赠我如此兮不如无生。'因迁延而辞避。盖徒以微辞相感动。精神相依凭;目欲其颜,心顾其义,扬《诗》守礼,终不过差,故足称也。"
于是楚王称善,宋玉遂不退。
看斜阳一缕,刚送得,片帆归。正岸绕孤城,波回野渡,月暗闲堤。依稀是谁相忆?但轻魂如梦逐烟飞。赢得双双泪眼,从教涴尽罗衣。
江南几日又天涯,谁与寄相思?怅夜夜霜花,空林开遍,也只侬知。安排十分秋色,便芳菲总是别离时。惟有醉将醽醁,任他柔橹轻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