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实,汉高祖皇帝刘邦后裔,明朝洪武年间人。原山西洪洞人氏。洪武二年(1369年),自河北冀州枣强县,携眷迁至黄河南面的刘家湾、姜陈一带,安下妻子和三个儿子,只身带着小儿子琰,来到大坡村落地生根,始建大坡村(山东省邹平县)。其后世有任:安塞县知县并敕封文林郎,陕西平凉府净宁州知州,江西建昌府知府并有明朝王爷益王赠诗。
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
宫之奇谏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从之。晋不可启,寇不可翫。一之谓甚,其可再乎?谚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者,其虞、虢之谓也。”
公曰:“晋,吾宗也,岂害我哉?”
对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 。大伯不从,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为文王卿士,勋在王室,藏于盟府。将虢是灭,何爱于虞!且虞能亲于桓、庄乎?其爱之也,桓、庄之族何罪?而以为戮,不唯逼乎?亲以宠逼,犹尚害之,况以国乎?”
公曰:“吾享祀丰絜,神必据我。”
对曰:“臣闻之,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故《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如是,则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冯依,将在德矣。若晋取虞,而明德以荐馨香,神其吐之乎?”
弗听,许晋使。
宫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腊矣。在此行也,晋不更举矣。”
八月甲午,晋侯围上阳,问于卜偃曰:“吾其济乎?”
对曰:“克之。”
公曰:“何时?”
对曰:“童谣曰:‘丙之晨,龙尾伏辰,均服振振,取虢之旂。鹑之贲贲,天策炖炖,火中成军,虢公其奔。’其九月、十月之交乎!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鹑火中,必是时也。”
冬,十二月丙子朔,晋灭虢,虢公丑奔京师。师还,馆于虞,遂袭虞,灭之,执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从媵秦穆姬。而修虞祀,且归其职贡于王,故书曰:“晋人执虞公。”罪虞公,言易也。
虞山去吴城才百里,屡欲游,未果。辛丑秋,将之江阴,舟行山下,望剑门入云际,未及登。丙午春,复如江阴,泊舟山麓,入吾谷,榜人诡云:“距剑门二十里。”仍未及登。
壬子正月八日,偕张子少弋、叶生中理往游,宿陶氏。明晨,天欲雨,客无意往,余已治筇屐,不能阻。自城北沿缘六七里,入破山寺,唐常建咏诗处,今潭名空心,取诗中意也。遂从破龙涧而上,山脉怒坼,赭石纵横,神物爪角痕,时隐时露。相传龙与神斗,龙不胜,破其山而去。说近荒惑,然有迹象,似可信。行四五里,层折而度,越峦岭,跻蹬道,遂陟椒极。有土坯磈礧,疑古时冢,然无碑碣志谁某。升望海墩,东向凝睇。是时云光黯甚,迷漫一色,莫辨瀛海。顷之,雨至,山有古寺可驻足,得少休憩。雨歇,取径而南,益露奇境:龈腭摩天,崭绝中断,两崖相嵌,如关斯劈,如刃斯立,是为剑门。以剑州、大剑、小剑拟之,肖其形也。侧足延,不忍舍去。遇山僧,更问名胜处。僧指南为太公石室;南而西为招真宫,为读书台;西北为拂水岩,水下奔如虹,颓风逆施,倒跃而上,上拂数十丈,又西有三杳石、石城、石门,山后有石洞通海,时潜海物,人莫能名。余识其言,欲问道往游,而云之飞浮浮,风之来冽冽,时雨飘洒,沾衣湿裘,而余与客难暂留矣。少霁,自山之面下,困惫而归。自是春阴连旬,不能更游。
噫嘻!虞山近在百里,两经其下,为践游屐。今之其地矣,又稍识面目,而幽邃窈窕,俱未探历。心甚怏怏。然天下之境,涉而即得,得而辄尽者,始焉欣欣,继焉索索,欲求余味,而了不可得,而得之甚艰,且得半而止者,转使人有无穷之思也。呜呼!岂独寻山也哉!
治平二年五月丁亥,赵郡苏轼之妻王氏卒于京师。六月甲午,殡于京城之西。其明年六月壬午,葬于眉之东北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先君、先夫人墓之西北八步。轼铭其墓曰:
君讳弗,眉之青神人,乡贡进士方之女。生十有六年而归于轼,有子迈。君之未嫁,事父母;既嫁,事吾先君先夫人,皆以谨肃闻。其始,未尝自言其知书也。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后,轼有所忘,君辄能记之。问其他书,则皆略知之,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
从轼官于凤翔。轼有所为于外,君未尝不问知其详。曰:“子去亲远,不可以不慎。”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轼者相语也。轼与客言于外,君立屏间听之,退必反覆其言,曰:“某人也,言辄持两端,惟子意之所向,子何用与是人言。”有来求与轼亲厚甚者,君曰:“恐不能久,其与人锐,其去人必速。”已而果然。将死之岁,其言多可听,类有识者。其死也,盖年二十有七而已。始死,先君命轼曰:“妇从汝于艰难,不可忘也。他日,汝必葬诸其姑之侧。”未期年而先君没,轼谨以遗令葬之,铭曰:
君得从先夫人于九泉,余不能。呜呼哀哉!余永无所依怙。君虽没,其有与为妇何伤乎。呜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