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嵩,字振卿,学者称弼唐先生,广东广州府南海县张槎弼唐村人(今属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明嘉靖十三年(1534年)举人,后任应天府通判,代理府尹八年。后任南京刑部员外郎,升郎中。调任云南曲靖知府,晚年受聘至西宁县(今郁南)讲学,培养生员不少。著有《太极解图书解》、《弼唐遗言》和《弼唐存稿》。
吴、长洲二县,在郡治所,分境而治。而郡西诸山,皆在吴县。其最高者,穹窿、阳山、邓尉、西脊、铜井。而灵岩,吴之故宫在焉,尚有西子之遗迹。若虎丘、剑池及天平、尚方、支硎,皆胜地也。而太湖汪洋三万六千顷,七十二峰沉浸其间,则海内之奇观矣。
余同年友魏君用晦为吴县,未及三年,以高第召入为给事中。君之为县,有惠爱,百姓扳留之,不能得,而君亦不忍于其民。由是好事者绘《吴山图》以为赠。
夫令之于民,诚重矣。令诚贤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泽而有荣也;令诚不贤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殃而有辱也。君于吴之山川,盖增重矣。异时吾民将择胜于岩峦之间,尸祝于浮屠、老子之宫也,固宜。而君则亦既去矣,何复惓惓于此山哉?昔苏子瞻称韩魏公去黄州四十馀年而思之不忘,至以为《思黄州》诗,子瞻为黄人刻之于石。然后知贤者于其所至,不独使其人之不忍忘而已,亦不能自忘于其人也。
君今去县已三年矣。一日,与余同在内庭,出示此图,展玩太息,因命余记之,噫!君之于吾吴有情如此,如之何而使吾民能忘之也!
阁于山与湖之间,山围如屏,湖绕如带,山与湖交相袭也。虞山,嶞山也。蜿蜒西属,至是则如密如防,环拱而不忍去。西湖连延数里,缭如周墙。湖之为陂为寖 者,弥望如江流。山与湖之形,经斯地也,若胥变焉。阁屹起平田之中,无垣屋之蔽,无藩离之限,背负云气,胸荡烟水,阴阳晦明,开敛变怪,皆不得遁去豪末。
阁既成,主人与客,登而乐之,谋所以名其阁者。
主人复于客曰:“客亦知河伯之自多于水乎?今吾与子亦犹是也。尝试与子直前楹而望,阳山箭缺,累如重甗。吴王拜郊之 台,已为黍离荆棘矣。逦迤而西,江上诸山,参错如眉黛,吴海国、康蕲国之壁垒,亦已荡为江流矣。下上千百年,英雄战争割据,杳然不可以复迹,而况于斯阁 欤?又况于吾与子以眇然之躯,寄于斯阁者欤?吾与子登斯阁也,欣然骋望,举酒相属,已不免哑然自笑,而何怪于人世之还而相笑与?”
客曰:“不然。于天地之间有山与湖,于山与湖之间有斯阁,于斯阁之中有吾与子。吾与子相与晞朝阳而浴夕月,钓清流而弋高风,其视人世之区区以井蛙相跨峙而以腐鼠相吓也为何如哉?吾闻之,万物莫不然,莫不非。因其所非而非之,是以小河伯而大海若,少仲尼而轻伯夷,因其所然而然之,则夫夔蚿之相怜,鯈鱼之出游,皆动乎天机而无所待也。吾与子之相乐也,人世之相笑也,皆彼是之两行也,而又何间焉?”
主人曰:“善哉!吾不能辩也。”姑以秋水名阁,而书之以为记。崇祯四年三月初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