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谷。”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
译文
晋人把楚国公子谷臣和连尹襄老的尸首归还给楚国,以此要求交换知罃。当时荀首已经是中军副帅,所以楚人答应了。楚王送别知罃,说:“您恐怕怨恨我吧!”知罃回答说:“两国兴兵,下臣没有才能,不能胜任自己的任务,所以做了俘虏。君王的左右没有用我的血来祭鼓,而让我回国去接受诛戮,这是君王的恩惠啊。下臣实在没有才能,又敢怨恨谁?”楚王说:“那么感激我吗?”知罃回答说:“两国为自己的国家打算,希望让百姓得到平安,各自抑止自己的愤怒,来互相原谅,两边都释放被俘的囚犯,以结成友好。两国友好,下臣不曾与谋,又敢感激谁?”楚王说:“您回去,用什么报答我?”知罃回答说:“下臣无所怨恨,君王也不受恩德,没有怨恨,没有恩德,就不知道该报答什么。”楚王说:“尽管这样,还是一定要把您的想法告诉我。”知罃回答说:“以君王的福佑,被囚的下臣能够带着这把骨头回到晋国,寡君如果加以诛戮,死了将很光荣。如果由于君王的恩惠而赦免下臣,把下臣赐给您的外臣荀首,荀首向寡君请求,而把下臣在自己的宗庙里诛戮,也死而不朽。如果得不到寡君诛戮的命令而让我继承宗族的世职,按次序承担晋国的政事,率领部分军队来治理边疆,即使碰到君王的文武官员,我也不会躲避,只有竭尽全力到贡献自己的生命,没有别的念头,以尽到为臣的职责,这就是我用来报答君王的。” 楚共王说: “晋国是不能与之相斗争的。” 于是就对他重加礼遇而放他回去。
注释
归;送还。公子谷臣:楚庄王的儿子。连尹襄老:连尹是楚国官名,襄老是楚国的大臣。连尹、楚国主射之官。
求:索取。
于是:在这个时候。佐中军;担任中军副帅。
治戎:治兵,演习军队。这里的意思是交战。
馘(guó):割下敌方战死者的左耳(用来报功)。这里与“俘”连用,指俘虏。
衅:取血涂鼓,意思是处死。
即戮(lù):接受杀戮。
惩:戒,克制。忿:怨恨。
宥(yòu);宽恕,原谅。
与及:参与其中,相干。
任:担当
外臣:指荀首,这是知罃向楚恭王称呼自己父亲的谦称。
宗:宗庙。
不获命:没有获得国君允许杀戮的命令。
宗职:祖宗世袭的职位。
偏师:副帅、副将所属的军队,非主力军队。
致死:献出生命。▲
《楚归晋知罃》记载的是楚晋两国互相交换俘虏的事情。前597年,晋、楚邲之战,晋国荀首射杀楚国连尹襄老、俘公子縠臣,其子荀罃(也作智罃、知罃)则被楚国俘虏。 前588年,晋国请求用公子縠臣与连尹襄老的尸首交换荀罃,当时荀首已任晋国中军佐(晋国三把手,地位仅在国君、中军将之下),所以楚国人答应了。楚共王对知罃(yīng)的句句逼问,知罃都巧妙回答。楚共王因此感叹“晋未可与争”,以隆重的礼仪送知罃归晋。知罃的对答也表现了他忠君爱国、对楚不卑不亢,精神难能可贵。
丘明(姓姜,氏丘,名明),华夏人,生于前502年,死于前422年,享年80岁。丘穆公吕印的后代。本名丘明,因其先祖曾任楚国的左史官,故在姓前添“左”字,故称左史官丘明先生,世称“左丘明”,后为鲁国太史 。左氏世为鲁国太史,至丘明则约与孔子(前551-479)同时,而年辈稍晚。他是当时著名史家、学者与思想家,著有《春秋左氏传》、《国语》等。左丘明的最重要贡献在于其所著《春秋左氏传》与《国语》二书。左氏家族世为太史,左丘明又与孔子一起“如周,观书于周史”,故熟悉诸国史事,并深刻理解孔子思想。
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昔者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帝舜及禹,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然而中国未有佛也。其后殷汤亦年百岁,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俱不减百岁。周文王年九十七岁,武王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百年。此时佛法亦未入中国,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汉明帝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宋、齐、梁、陈、元魏已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昼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后竞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材识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维睿圣文武皇帝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
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御楼以观,舁入大内,又令诸寺递迎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丰人乐,徇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何人,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馀,岂宜令入宫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古之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茹祓除不祥,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茹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无任感激恳悃之至,谨奉表以闻。臣某诚惶诚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