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一条溪水从西面来,晴空万里映射出千丈长虹,十里的青山像翠绿的屏风,迤逦蜿蜒。叫人喜欢的是:草堂经过一年的修建已经好了。我像杜甫二次来到草堂。这里的风光像斜川那么美丽,总算没有辜负热爱山水的陶渊明。我像老鹤高飞天空,有一条可以栖息的树枝就满足了。我长笑一些人像蜗牛似的戴着屋到处爬行。对期思这个地方的建筑,我都规划和评论过了,待我找一个十分美好的地方盖上小茅草亭子。
挺拔险峻的青山,气势磅礴,一片生机,像是为了欢迎我回来,表现出妩媚可爱的姿态。为解除忧愁,调教花鸟在我的前后唱歌跳舞。更能催令云和水暮送朝迎我来这里游玩。我是喝酒的圣人,吟诗的豪杰,但不是官员,我可能已经失去了权势,但我告诉花、鸟、云、水,我仍然可以统率你们。我站在清清的溪水上面,却被山神看见了,它嘲笑我,说我的头发白了,已经是罢职回家种田的人了。
注释
卜筑:选地盖房。卜:占卜。古人盖新居有请卜者看地形,相风水以定宅地的习俗,也称卜宅、卜居。
经岁:一年后,此泛言若干年后。
斜川:在今江西省都昌县,为风景优美之地。陶渊明居浔阳柴桑时,曾作《斜川诗》。诗前有小序略记其与邻居同游斜川的情景。辛词以斜川比期思。不负:不辜负
蜗牛戴屋行:蜗牛是一种很小的软体动物,背有硬壳,呈螺旋形,似圆形之屋。爬动时如戴屋而行。
平章:筹划,品评。着:此作建造讲。
峥嵘:高峻不凡貌。
妩媚:此处形容青山秀丽。
解:领会、理解。频:屡屡不断。
酒圣诗豪:指酷爱诗酒的人。乃:却。驾驭:主宰,统率。卿:“你”的美称,此指大自然。
山灵:山神。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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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词将作者重回田园,见到秀美的田园风光时的欣喜之情,借期思卜筑的所见表达得妙趣横生,同时也隐含着几许感慨之意。
词的上片,描绘期思秀美的山水风光,表明作者要在此地选地造屋的意图。起韵总揽期思山水,看见在翠色屏风般围绕的万山中,一条水从西边流出,在山间形成巨大的瀑布,宛如千丈白虹,从晴天垂下。此处“翠屏”写山,表现出山的秀丽,“千丈晴虹”形容瀑布,化动为静,化力为美。而在美中依然有足够的气势。把期思这个小山村的地理环境形容得雄奇秀逸,流露出作者的不胜欣喜之情。接韵以一“喜”字,领起一个参差对仗的“扇面对”,直接点明自己的喜欢。作者借杜甫经乱之后得以重回他所欣爱的成都草堂的喜悦,和陶渊明隐居柴桑时对斜川的赞美,来表明自己类似的心情。从中看不出作者被罢官的失意,说明作者与上次被罢免的心态不同,对于官场这块“鸡肋”似乎已经无所留恋。“老鹤高飞,一枝投宿,”长笑蜗牛戴屋行,以带有浓郁感情色彩的议论,表明自己志同老鹤,随遇而安,栖身一枝,即可逍遥的旷达的人生态度,并以那戴屋而行、为物所累的蜗牛做对比,显示出不肯卸下物质重担者的愚蠢。这一句是承接上文描绘期思的美和欣喜而来,同时又为下文“卜筑”于此做了铺垫。最后一句正面点出卜筑的意思。
下片以拟人手法,叙写作者寄情山水的乐趣。写得融情入景,意象灵动而笔力遒劲。接下来两句,遥接开始的“十里翠屏”一句,总写青山对自己归来的欢迎。作者赋予青山以人的性格和感情,说这高峻的青山,本来是意气峥嵘,颇不趋俗的,现在为了欢迎自己回来,竟然显出一副妩媚的样子。以下用一个“解”字,领起一个扇面对,专写青山的妩媚。说青山懂得驱使花鸟云水,对作者频频前歌后舞,暮送朝迎,殷勤,盛情之状可掬,足以令自己乐而忘忧。这里用笔灵活,意态妩媚,本来作者自己喜欢这山中风光,见到花歌鸟舞、云水来去十分欢欣,可是偏翻转来说,从青山的角度来描写。下句顺势写作者对此佳山好水的逢迎,感到心旷神怡,并油然升起了驾驭它的豪情。词人说:做为一个酒圣诗豪,怎么能够没有“权势”呢?既然你这青山对我如此有情,我于是从今天开始要驾驭你了。在这里,作者以酒圣诗豪自居,以主宰山水自许,表现出他的豪迈。然而,作者以山水主人自命,也隐含着无所事事,一腔才情只落得驾驭山水的悲凉。结尾由前文的兴高采烈,转入托笑山灵的自嘲,嘲笑自己一事无成,白发归耕的失意。前文明快喜悦的调子,产生了一个出人意外的跌宕,暗示出作者受挫失意的心情。
全词即兴抒怀,指点山河,妙用比喻和拟人手法,造出一个雄奇妩媚兼容的意境,风格旷放而豪迈。
参考资料:
辛弃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原字坦夫,后改字幼安,中年后别号稼轩,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南宋官员、将领、文学家,豪放派词人,有“词中之龙”之称。与苏轼合称“苏辛”,与李清照并称“济南二安”。辛弃疾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
正义高祖初定天下,表明有功之臣而侯之,若萧、曹等。 太史公曰:古者人臣功有五品,以德立宗庙、定社稷曰勋,以言曰劳,用力曰功,明其等曰伐,积日曰阅。封爵之誓曰:“使河如带,泰山若厉,国以永宁,爰及苗裔。”始未尝不欲固其根本,而枝叶稍陵夷衰微也。
余读高祖侯功臣,察其首封,所以失之者,曰:异哉新闻!《书》曰“协和万国”,迁于夏、商,或数千岁。盖周封八百,幽、厉之后,见于《春秋》。《尚书》有唐虞之侯伯,历三代千有余载,自全以蕃卫天子,岂非笃于仁义、奉上法哉?汉兴,功臣受封者百有余人。天下初定,故大城名都散亡,户口可得而数者十二三,是以大侯不过万家,小者五六百户。后数世,民咸归乡里,户益息,萧、曹、绛、灌之属或至四万,小侯自倍,富厚如之。子孙骄溢,忘其先,淫嬖。至太初,百年之间,见侯五,余皆坐法陨命亡国,丰耗矣。罔亦少密焉,然皆身无兢兢于当世之禁云。
居今之世,志古之道,所以自镜也,未必尽同。帝王者各殊礼而异务,要以成功为统纪,岂可绲乎?观所以得尊宠及所以废辱,亦当世得失之林也,何必旧闻?于是谨其终始,表见其文,颇有所不尽本末,著其明,疑者阙之。后有君子,欲推而列之,得以览焉。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