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范增因为项羽不杀刘邦怒而撞碎玉斗,范蠡助越灭吴之后带着西施泛舟五湖。谓英雄之所以能够美名流传,就在于立功万里,为国家和君王效命。
燕雀哪里知道鸿鹄的远大志向?成为近臣是在战场上拼杀得来,并不是靠着恩宠。可笑泸溪地小如斗,不知道您肯不肯在那里小试牛刀?赠送给您两只玉瓯作为寿礼。
注释
范南伯:范如山,字南伯,是辛弃疾的内兄。张南轩:张 ,安敬夫,自号南轩,张浚之子,时任荆湖北路转运副使。辟:征召。 宰:县令。
掷地刘郎玉斗:《史记·项羽本纪》载,鸿门宴上,项羽不听范增劝告,放走刘邦。范增十分气愤,将刘邦送给自己的一双玉斗掷于地,用剑击碎而去。
挂帆西子扁舟:用吴越时期越国大臣范蠡在破吴后与西施泛舟五湖的典故。
兜鍪:战盔,貂蝉为侍从贵臣所着冠上的饰物。
牛刀:这里牛刀是大材,孔子曾以“割鸡焉用牛刀”比喻大材小用。玉瓯:玉制酒杯。
参考资料:
这首词作于宋淳熙五年(1178)。词中作者借为范如山祝寿的机会,劝说他不要仿效范增和范蠡,鼓励他应该去泸溪,施展自己的才干,锻练自己的能力,准备为收复祖国失地建功立业。范南伯,名如山,是辛弃疾的内兄。范氏一家都是很有民族气节的人,他父亲范邦彦曾仕金为蔡州新息县令,后率豪杰开城迎宋军,举家归宋。他很钦佩辛弃疾的忠心赤胆而把女儿嫁给了辛。辛跟范如山“皆中州之豪,相得甚”。范如山是个有才干的政治家,刘宰《故公安范大夫行述》说他“治官如家,抚民若子”,极受百姓拥护。他颇有忧世之心,常思恢复北土,但感于政治腐败,当道非人,又很想学陶渊明“躬耕南亩”,隐居不仕。
淳熙五年(1178年)六月,南宋主战派名相张浚的儿子张拭(自号南轩),任荆湖北路安抚使,颇想干一番事业,因范如山从金人占领区来,“知其豪杰,熟其形势”,便请他担任泸溪县令(即所谓“辟宰泸溪”)。范如山并不相信朝廷真能有所作为,故“迟迟未行”。辛弃疾当时正任湖北漕运副使,很希望范能出仕荆湖,“因作此词勉之”。词的主题就是劝他以国事为重,“万里功名莫放休”,时时挂念“君王三百州”,努力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上片一开篇作者用了两个典故。一个是,“掷地刘郎玉斗”。鸿门宴上刘邦令张良献玉斗给亚父范增,范增痛感项羽不听劝告放走刘邦,贻下后患,而将玉斗置于地,拔剑撞而破之。另一个是,“挂帆西子扁舟。”春秋吴越之争时,范蠡献西施于吴王,以瓦解吴王斗志;灭吴后,不受越封,复取西施乘舟游五湖而不返。写法都是似明而暗,一看便知是用典,但真正的用意却没有直接说出来,甚至连范增、范蠡的名字都没有出现。作者用这两个典的意思,主要因范增、范蠡都与范如山同姓,又都是才智出众,有胆有识的谋士,因而即以二范比如山,希望他成为二范那样的人物,能竭诚尽智为自己的君国作出应有的贡献。这个看来隐晦的开端,不但艺术上很有特色(隐含范如山姓氏,却不出一范字),从词的主旨说也是很好的开端,有了这个开端垫底,下面几句正面劝勉的话就显得很有力量,很动感情了。“千古风流”应在我辈身上,不要轻抛建功立业(“万里功名”)的时机,要时时想到大宋的万里江山(“三百州”)呵!
下片,针对范如山“迟迟未行”的思想活动,进行劝勉。一方面称赞了范的大才宏志,预言他定能有所成就,一方面劝告他不要嫌泸溪令职位低小难以发挥作用。而应当以之作为搞大事业的起点。为了同时表达这两方面的意思,作者选用了四个典故。
一是:“燕雀岂知鸿鹄”。陈涉辍耕垄上,慨叹“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的故事,借此表明自己理解范的志向,他的不愿就任是想有更大的作为。
二是:“貂蝉元出兜鍪”。用的南齐将军周盘龙的故事。周年老不能守边,还朝为散骑常侍(皇帝侍从,能预闻要政),世祖戏问他:“你戴貂蝉(近侍贵臣冠饰)冠比起戴兜鍪(战盔)来如何?”周答:“此貂蝉从兜鍪中出耳。”意思是说我成为近臣是在战场上拚杀得来的,不是靠了恩宠。这里表示自己理解范有更大的才能,想得到更能发挥作用的位置,但是想得到更大的尊荣,要想得到参预朝政的要位,必须在实际工作中多作表现,积累“战功”。
三是:南朝宋大将军宗悫的故事。宗晚年为豫州刺史,典签多所违执,宗怒叹“得一州如斗大,竟遭到典签的慢待!”辛借此表示自己体会到范的心情──以大才而屈居小小泸溪,且行动不能自主,难有作为。但也是劝他:宗悫都难免屈居下位,受小人之气,何况你我。典签,本为地方文书小吏,但南朝时,多由帝王亲信担任,以监视地方大员,号为“签师”,颇有实权。四是《论语·阳货篇》:孔子至武城,闻弦歌之声,认为割鸡无需用牛刀的故事。作者反其意而用之,鼓励范南伯不妨以牛刀杀鸡,一试身手,把泸溪治理好,以显示自己的才能。
这首词是主要表达的是辛弃疾希望范如山能够以大局为重,不要计较个人名利的得失,积极出仕以成就功业。辛弃疾以议论为词的特色在其中得以充分表现。
范南伯,名如山,是辛弃疾的内兄。让他担任泸溪县令(即所谓“辟宰泸溪”),范如山并不相信朝廷真能有所作为,故“迟迟未行”。辛弃疾便写《破阵子》既为祝寿又为规劝,营意用典之妙,用梁启超的话说是“可为三叹!” 全词62字,用了范增、范蠡、陈涉、周盘龙、宗悫、子游六典,除周盘龙一典稍为冷僻外,均为熟典,为全词的生动内容的一部分,非耀学无生硬,得蕴藉隽永之妙,远胜于直接议论。 第一句典出刘邦送玉斗给项羽谋士范增,范掷玉斗于地,拔剑碎之,可谓以碎玉开始;而结句是辛弃疾献玉碗以祝寿,则为完玉终,其间,捕捉心态,造语灵动,以万里功名上对千古风流,下启君王三百州,而大宋三百州此时已剩下不及一半了,完玉之业吾辈岂能以一己之得失而置之度外乎?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辛弃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原字坦夫,后改字幼安,中年后别号稼轩,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南宋官员、将领、文学家,豪放派词人,有“词中之龙”之称。与苏轼合称“苏辛”,与李清照并称“济南二安”。辛弃疾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数十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质狱词,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傥举旧典,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唯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词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词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舌挢,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众皆以为冥谪云。
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经秋审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渫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