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是(一六〇八——一六八六),字丽中,别字天然,号丹霞老人。本姓曾,名起莘。番禺人。年十七补诸生,与里人梁朝钟、黎遂球、罗宾王、陈学佺辈,并以高才纵谈时事,举明思宗崇祯六年(一六三三)乡试第二。会试不第,谒僧道独于庐山,祝发于归宗寺。既返广州,主法诃林。明亡,徙番禺雷峰,创建海云寺,举家事佛。孤臣节士,皈依者众。历主福州长庆、庐山归宗,及海幢、华首、丹霞、介庵诸刹,晚年主法雷峰。著有《瞎堂诗集》等。清陈伯陶编《胜朝粤东遗民录》卷四有传。
河南乐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
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还以与妻。妻曰:“妾闻志士不饮‘ 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子大惭,乃捐金于野,而远寻师学。
一年来归,妻跪问其故,羊子曰:“久行怀思,无它异也。”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此织生自蚕茧,成于机杼。一丝而累,以至于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今若断斯织也,则捐失成功,稽废时日。夫子积学,当‘日知其所亡’,以就懿德;若中道而归,何异断斯织乎?”羊子感其言,复还终业,遂七年不返。
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姑盗杀而食之,妻对鸡不餐而泣。姑怪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有它肉。”姑竟弃之。后盗欲有犯妻者,乃先劫其姑。妻闻,操刀而出。盗人曰:“释汝刀从我者可全,不从我者,则杀汝姑。”妻仰天而叹,举刀刎颈而死。盗亦不杀其姑。太守闻之,即捕杀贼盗,而赐妻缣帛,以礼葬之,号曰“贞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