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籍(约767~约830),唐代诗人。字文昌,汉族,和州乌江(今安徽和县)人,郡望苏州吴(今江苏苏州)。先世移居和州,遂为和州乌江(今安徽和县乌江镇)人。世称“张水部”、“张司业”。张籍的乐府诗与王建齐名,并称“张王乐府”。著名诗篇有《塞下曲》《征妇怨》《采莲曲》《江南曲》。《张籍籍贯考辨》认为,韩愈所说的“吴郡张籍”乃谓其郡望,并引《新唐书·张籍传》、《唐诗纪事》、《舆地纪胜》等史传材料,驳苏州之说而定张籍为乌江人。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蚤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通“事”]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
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