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诜[shēn](约1048年—约1104年),字晋卿,太原府(今山西太原)人,后迁汴京(今河南开封),北宋画家、书法家、词人。熙宁二年(1069年)娶英宗女蜀国大长公主,拜左卫将军、驸马都尉。元丰二年,因受苏轼牵连贬官。元祐元年(1086)复登州刺史、驸马都尉。擅画山水,学王维、李成,喜作烟江云山、寒林幽谷,水墨清润明洁,青绿设色高古绝俗。亦能书,善属文。其词语言清丽,情致缠绵,音调谐美。存世作品有《渔村小雪图》《烟江叠嶂图》《溪山秋霁图》等。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