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七十而致仕,礼法有明文。何乃贪荣者,斯言如不闻。
可怜八九十,齿堕双眸昏。朝露贪名利,夕阳忧子孙。
挂冠顾翠緌,悬车惜朱轮。金章腰不胜,伛偻入君门。
谁不爱富贵,谁不恋君恩。年高须告老,名遂合退身。
少时共嗤诮,晚岁多因循。贤哉汉二疏,彼独是何人。
寂莫东门路,无人继去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