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哲〔金朝〕
王哲
(1112—1170)咸阳人,道士,初名中孚,字允卿。熙宗天眷初应武举,改名德威,字世雄;海陵王正隆四年学道,改名,字知明,号重阳子。倜傥尚义,不拘小节,好属文,才思敏捷。学道后往来终南山一带,曾在终南县南凿穴而居。后至山东崳山全真庵。所创教派名全真道。马丹阳、丘长春、王玉阳、郝广陵、谭处端皆其弟子。
感怀示儿辈
辛弃疾 〔宋代〕
别后寄美人
白居易 〔唐代〕
画蛇添足
刘向 〔两汉〕
楚有祠者,赐其舍人卮酒,舍人相谓曰:“数人饮之不足,一人饮之有余。请画地为蛇,先成者饮酒。”
一人蛇先成,引酒且饮之,乃左手持卮,右手画蛇,曰:“吾能为之足。”未成,一人之蛇成,夺其卮曰:“蛇固无足,子安能为之足?”遂饮其酒。
为蛇足者,终亡其酒。
【中吕】普天乐 别情
查德卿 〔元代〕
【双调】湘妃怨_集句几年无
薛昂夫 〔元代〕
水调歌头·呈汉阳使君
王以宁 〔宋代〕
酒泉子·空碛无边
孙光宪 〔五代〕
上西平·送陈舍人
吴泳 〔宋代〕
贺新郎·寄辛幼安和见怀韵
陈亮 〔宋代〕
减字木兰花·立春
苏轼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