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后蜀的君王城楼上竟然竖起了白旗,我被封锁在了这冷清清的行宫里哪里知道?
十四万军士一起放下武器投降,这些人中没有一个是真正守家卫国的男子!
注释
妾:花蕊夫人自称。
解甲:解除武装,指投降。
更无:一作“宁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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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第一句是叙述蜀国降宋的事实,第二句使诗意更为深入,同时也展示出了这位宫妃的内心活动和对蜀国灭亡的看法。第三句具体讲述蜀国投降的惨状,第四句用了反问句式并运用反语斥责了蜀主的无能,又嘲笑了文武群臣甘当俘虏的丑态,从而表明了这位宫妃的爱国之心,报国之志。
此诗破题就直述国亡之事:“君王城上竖降旗”。史载后蜀君臣极为奢侈,荒淫误国,宋军压境时,孟昶一筹莫展,屈辱投降。诗句只说“竖降旗”,遣词含蓄。下语只三分而命意十分,耐人玩味。
“妾在深宫那得知”纯用口语,而意蕴微妙。大致有两重含义:首先,历代追咎国亡的诗文多持“女祸亡国”论,如把商亡归咎于妲己,把吴亡归咎于西施等等。而这句诗则象是针对“女祸亡国”而作的自我申辩。语似轻声叹息,然措词微婉,而大有深意。其次,即使退一步说,“妾”及时得知投降的事也照样于事无补,一个弱女子不可能有回天之力。不过,“那得知”云云毕竟还表示了一种廉耻之心,比起甘心作阶下囚的“男儿”们终究不可同日而语。这就为下面的怒斥预留了地步。
第三句照应首句“竖降旗”,描绘出蜀军“十四万人齐解甲”的投降场面。史载当时破蜀宋军仅数万人,而后蜀则有“十四万人”之众。以数倍于敌的兵力,背城借一,即使面临强敌,当无亡国之理。可是一向耽于享乐的孟蜀君臣毫无斗志,闻风丧胆,终于演出众降于寡的丑剧。“十四万人”没有一个死国的志士,没有一星半点丈夫气概,当然是语带夸张,却有力写出了一个女子的羞愤:可耻在于不战而亡。
至此,作者的羞愤痛切之情已酝酿充分,于是爆发出一句热骂:“更无一个是男儿!”“更无一个”与“十四万人”对比,“男儿”与前面“妾”对照,可谓痛快淋漓。“诗可以怨”,其实岂但可怨而已,这里已是“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了。
此诗写得很有激情,表现出亡国的沉痛和对误国者的痛切之情;更写得有个性,活现出一个活泼泼有性格的女性形象。诗人以女子身份骂人枉为男儿,就比一般有力,个性色彩鲜明。就全诗看,有前三句委婉含蓄作铺垫,虽泼辣而不失委婉,非一味发露、缺乏情韵之作可比。
据宋吴曾《能改斋漫录》,花蕊夫人作此诗则有所本。“前蜀王衍降后唐,王承旨作诗云:‘蜀朝昏主出降时,衔璧牵羊倒系旗。二十万人齐拱手,更无一个是男儿。’”对照二诗,徐氏对王诗几处改动都很好。原诗前二句太刻意吃力,不如改作之含蓄有味,特别是改用第一人称“妾”的口气来写,比原作多一重意味,顿添神采。这样的改作实有再造之功。就诗人陈诗一事而论,不但表现了廉耻之心,而且有几分胆气。这行为本身就足为孟蜀“男儿”羞。所以,此诗得到一代雄主赵匡胤的赏识,不是偶然的。
参考资料:
在五代十国时期,有几位被称作花蕊夫人的女性,她们不仅容貌美丽,而且能诗善赋,多才多艺。有关她们的事迹,多散见于五代至两宋的各种史籍之中,因其所处时代相同,且又均被称为花蕊夫人,她们的身份、事迹至今仍有许多疑谜。世传《花蕊夫人宫词》100多篇,其中确实可靠者90多首,诗一卷(《全唐诗》下卷第七百九十八)归属于孟昶妃,但词中有“法元寺里中元节,又是管家降诞辰”语,中元节为旧历七月十五日,正是王衍生日,而孟昶则生于十一月十四日,可知当出自王建淑妃手笔。
管子曰:“仓廪实而知礼节。”民不足而可治者,自古及今,未之尝闻。古之人曰:“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 生之有时,而用之亡度,则物力必屈。古之治天下,至孅至悉也,,故其畜积足恃。今背本而趋末,食者甚众,是天下之大残也;淫侈之俗,日日以长,是天下之大贼也。残贼公行,莫之或止;大命将泛,莫之振救。生之者甚少,而靡之者甚多,天下财产何得不蹶!
汉之为汉,几四十年矣,公私之积,犹可哀痛!失时不雨,民且狼顾;岁恶不入,请卖爵子,既闻耳矣。安有为天下阽危者若是而上不惊者?世之有饥穰,天之行也,禹、汤被之矣。即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旱,国胡以相恤?卒然边境有急,数千百万之众,国胡以馈之?兵旱相乘,天下大屈,有勇力者聚徒而衡击;罢夫羸老易子而咬其骨。政治未毕通也,远方之能疑者,并举而争起矣。乃骇而图之,岂将有及乎?
夫积贮者,天下之大命也。苟粟多而财有余,何为而不成?以攻则取,以守则固,以战则胜。怀敌附远,何招而不至!今殴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则畜积足而人乐其所矣。可以为富安天下,而直为此廪廪也,窃为陛下惜之。
节自《汉书·食货志》
殷仲文风流儒雅,海内知名。世异时移,出为东阳太守。常忽忽不乐,顾庭槐而叹曰:“此树婆娑,生意尽矣!”。
至如白鹿贞松,青牛文梓。根柢盘魄,山崖表里。桂何事而销亡,桐何为而半死?昔之三河徙植,九畹移根。开花建始之殿,落实睢阳之园。声含嶰谷,曲抱《云门》。将雏集凤,比翼巢鸳。临风亭而唳鹤,对月峡而吟猿。乃有拳曲拥肿,盘坳反覆。熊彪顾盼,鱼龙起伏。节竖山连,文横水蹙。匠石惊视,公输眩目。雕镌始就,剞劂仍加。平鳞铲甲,落角摧牙。重重碎锦,片片真花。纷披草树,散乱烟霞。
若夫松子、古度、平仲、君迁,森梢百顷,槎枿千年。秦则大夫受职,汉则将军坐焉。莫不苔埋菌压,鸟剥虫穿。或低垂于霜露,或撼顿于风烟。东海有白木之庙,西河有枯桑之社,北陆以杨叶为关,南陵以梅根作冶。小山则丛桂留人,扶风则长松系马。岂独城临细柳之上,塞落桃林之下。
若乃山河阻绝,飘零离别。拔本垂泪,伤根沥血。火入空心,膏流断节。横洞口而敧卧,顿山腰而半折,文斜者百围冰碎,理正者千寻瓦裂。载瘿衔瘤,藏穿抱穴,木魅睒睗,山精妖孽。
况复风云不感,羁旅无归。未能采葛,还成食薇。沉沦穷巷,芜没荆扉,既伤摇落,弥嗟变衰。《淮南子》云:“木叶落,长年悲。”斯之谓矣。乃歌曰:”建章三月火,黄河万里槎。若非金谷满园树,即是河阳一县花。“桓大司马闻而叹曰:“昔年种柳,依依汉南。今看摇落,凄怆江潭。树犹如此,人何以堪!”
天地果无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则孰为近?曰:有初为近。孰明之?由封建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不初,无以有封建。封建,非圣人意也。
彼其初与万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无毛羽,莫克自奉自卫。荀卿有言:“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由是君长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为群,群之分,其争必大,大而后有兵有德。又有大者,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属。于是有诸侯之列,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封。于是有方伯、连帅之类,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人,然后天下会于一。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
夫尧、舜、禹、汤之事远矣,及有周而甚详。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设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轮运而辐集;合为朝觐会同,离为守臣扞城。然而降于夷王,害礼伤尊,下堂而迎觐者。历于宣王,挟中兴复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鲁侯之嗣。陵夷迄于幽、厉,王室东徙,而自列为诸侯。厥后问鼎之轻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诛苌弘者有之,天下乖戾,无君君之心。余以为周之丧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得非诸侯之盛强,末大不掉之咎欤?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国殄于后封之秦,则周之败端,其在乎此矣。
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亟役万人,暴其威刑,竭其货贿,负锄梃谪戍之徒,圜视而合从,大呼而成群,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天下相合,杀守劫令而并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
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数年之间,奔命扶伤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迟不救者三代。后乃谋臣献画,而离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国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继汉而帝者,虽百代可知也。
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
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适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迁其秩而已,何能理乎?”余又非之。
周之事迹,断可见矣:列侯骄盈,黩货事戎,大凡乱国多,理国寡,侯伯不得变其政,天子不得变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失在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
秦之事迹,亦断可见矣: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万人侧目。失在于政,不在于制,秦事然也。
汉兴,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后掩捕而迁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财,怙势作威,大刻于民者,无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谓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汉知孟舒于田叔,得魏尚于冯唐,闻黄霸之明审,睹汲黯之简靖,拜之可也,复其位可也,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设使汉室尽城邑而侯王之,纵令其乱人,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术莫得而施,黄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谴而导之,拜受而退已违矣;下令而削之,缔交合从之谋周于同列,则相顾裂眦,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则削其半,削其半,民犹瘁矣,曷若举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汉事然也。
今国家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
或者又曰:“夏、商、周、汉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谓知理者也。
魏之承汉也,封爵犹建;晋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闻延祚。今矫而变之,垂二百祀,大业弥固,何系于诸侯哉?
或者又以为:“殷、周,圣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当复议也。”是大不然。
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资以黜夏,汤不得而废;归周者八百焉,资以胜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为安,仍之以为俗,汤、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