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昂夫(1267—1359) 元代散曲家。回鹘(即今维吾尔族)人。原名薛超吾,以第一字为姓。先世内迁,居怀孟路(治所在今河南沁阳)。祖、父皆封覃国公。汉姓为马,又字九皋,故亦称马昂夫、马九皋。据赵孟頫《薛昂夫诗集序》(《松雪斋文集》),他曾执弟子礼于刘辰翁(1234~1297)门下,约可推知他生年约在元初至元年间。历官江西省令史,佥典瑞院事、太平路总管、衢州路总管等职。薛昂夫善篆书,有诗名,诗集已佚。诗作存于《皇元风雅后集》、《元诗选》等集中。
魏公子无忌者,魏昭王少子,而魏安釐王异母弟也。昭王薨,安釐王即位,封公子为信陵君。
公子为人,仁而下士 ,士无贤不肖,皆谦而礼交之,不敢以其富贵骄士。士以此方数千里争往归之,致食客三千。当是时,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
魏有隐士曰侯嬴,年七十,家贫,为大梁夷门监者。公子闻之,往请,欲厚遗之。不肯受,曰:“臣修身洁行数十年,终不以监门困故而受公子财。”公子于是乃置酒,大会宾客。坐定,公子从车骑,虚左,自迎夷门侯生。侯生摄敝衣冠,直上载公子上坐,不让,欲以观公子。公子执辔愈恭。侯生又谓公子曰:“臣有客在市屠中,原枉车骑过之。”公子引车入市,侯生下,见其客朱亥,俾倪,故久立与其客语,微察公子,公子颜色愈和。当是时,魏将相宗室宾客满堂,待公子举酒;市人皆观公子执辔。从骑皆窃骂侯生。侯生视公子色终不变,乃谢客就车。至家,公子引侯生坐上坐,遍赞宾客,宾客皆惊。酒酣,公子起,为寿侯生前。侯生因谓公子曰:“今日嬴之为公子亦足矣!嬴乃夷门报关者也,而公子亲枉车骑自迎嬴,于众人广坐之中,不宜有所过,今公子故过之。嬴欲就公子之名,故久立公子车骑市中,过客,以观公子,公子愈恭。市人皆以嬴为小人,而以公子为长者,能下士也。
于是罢酒,侯生遂为上客。
侯生谓公子曰:“臣所过屠者朱亥,此子贤者,世莫能知,故隐屠间耳。”公子往,数请之,朱亥故不复谢。公子怪之。
魏安釐王二十年,秦昭王已破赵长平军,又进兵围邯郸)公。子姊为赵惠文王弟平原君夫人,数遗魏王及公子书,请救语魏。魏王使将军晋鄙将十万众救赵。秦王使使者告魏王曰:“吾攻赵,旦暮且下,而诸侯敢救赵者,已拔赵,必移兵先击之。”魏王恐,使人止晋鄙,留军壁邺,名为救赵,实持两端以观望。平原君使者冠盖相属于魏,让魏公子曰:“胜所以自附为婚姻者,以公子之高义,为能急人之困。今邯郸旦暮降秦而魏救不至,安在公子能急人之困也!且公子纵轻胜,弃之降秦,独不怜公子姊邪?”公子患之,数请魏王,及宾客辨士说王万端。魏王畏秦。终不听公子。
公子自度终不能得之于王,计不独生而令赵亡,乃请宾客,约车骑百余乘,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行过夷门,见侯生,具告所以欲死秦军状。辞决而行,侯生曰:“公子勉之矣!老臣不能从。”公子行数里,心不快,曰:吾所以待侯生者备矣,天下莫不闻,今吾且死,而侯生曾无一言半辞送我,我岂有所失哉?”复引车还,问侯生。侯生笑曰:“臣故知公子之还也。”曰:“公子喜士,名闻天下。今有难,无他端,而欲赴秦军,譬若以肉投馁虎,何功之有哉?尚安事客?然公子遇臣厚,公子往而臣不送,以是知公子恨之复返也。”公子再拜,因问。侯生乃屏人间语曰:“嬴闻晋鄙之兵符常在王卧内,而如姬最幸,出入王卧内,力能窃之。嬴闻如姬父为人所杀,如姬资之三年,自王以下,欲求报其父仇,莫能得。如姬为公子泣,公子使客斩其仇头,敬进如姬。如姬之欲为公子死,无所辞,顾未有路耳。公子诚一开口请如姬,如姬必许诺,则得虎符夺晋鄙军,北救赵而西却秦,此五霸之伐也。”公子从其计,请如姬。如姬果盗兵符与公子。
公子行,侯生曰:“将在外,主令有所不受,以便国家。公子即合符,而晋鄙不授公子兵,而复请之,事必危矣。臣客屠者朱亥可与俱,此人力士。晋鄙听,大善;不听,可使击之。于是公子泣生曰:“公子畏死邪?何泣也?”公子曰:“晋鄙嚄唶宿将,往恐不听,必当杀之,是以泣耳,岂畏死哉?”于是公子请朱亥。朱亥笑曰:“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亲数存之,所以不报谢者,以为小礼无所用。今公子有急,此乃臣效命之秋也。”遂与公子俱。公子过谢侯生。侯生曰:“臣宜从,老不能,请数公子行日,以至晋鄙军之日北乡自刭,以送公子。”公子遂行。
至邺,矫魏王令代晋鄙。晋鄙合符,疑之,举手视公子曰:“今吾拥十万之众,屯于境上,国之重任。今单车来代之,何如哉?”欲无听。朱亥袖四十斤铁椎椎杀晋鄙。公子遂将晋鄙军。勒兵,下令军中曰:“父子俱在军中,父归。兄弟俱在军中,兄归。独子无兄弟,归养。”得选兵八万人,进兵击秦军。秦军解去,遂救邯郸,存赵。赵王及平原君自迎公子于界,平原君负栏矢为公子先引。赵王再拜曰:“自古贤人,未有及公子者也!”当此之时,平原君不敢自比于人。
公子与侯生决,至军,侯生果北乡自刭。
魏王怒公子之盗其兵符,矫杀晋鄙,公子亦自知也。已却秦存赵,使将将其军归魏,而公子独与客留赵。
晋师从齐师,入自丘舆,击马陉。
齐侯使宾媚人赂以纪甗、玉磬与地。“不可,则听客之所为。”
宾媚人致赂,晋人不可,曰:“必以肖同叔子为质,而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对曰:“肖同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若以匹敌,则亦晋君之母也。吾子布大命于诸侯,而曰必质其母以为信,其若王命何?且是以不孝令也。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若以不孝令于诸侯,其无乃非德类也乎?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反先王则不义,何以为盟主?其晋实有阙。四王之王也,树德而济同欲焉;五伯之霸也,勤而抚之,以役王命;今吾子求合诸侯,以逞无疆之欲。诗曰:‘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子实不优,而弃百禄,诸侯何害焉?不然,寡君之命使臣,则有辞矣。曰‘子以君师辱于敝邑,不腆敝赋,以犒从者;畏君之震,师徒桡败。吾子惠徼齐国之福,不泯其社稷,使继旧好,唯是先君之敝器、土地不敢爱。子又不许,请收合馀烬,背城借一。敝邑之幸,亦云从也;况其不幸,敢不唯命是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