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江水清澈江月空明,江上是谁在弹拨玉筝?隔着江水一边流泪一边倾听,望着这漫漫江水长叹一声。
注释
越调:宫调名。凭阑人:曲牌名。江夜:曲题。
搊(chōu):拨动,弹拨。玉筝:对古筝的美称。筝是一种弹拨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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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首描写月夜于江上听筝的小令。此曲首句从清夜入手,描摹月夜江景,为下文写情蓄势;次句写筝声打破江夜的寂静;三句转写闻筝人的神态;末句写出听筝的反应。全曲构出一幅历历分明的江夜风情画,将写景记事抒情结合在一起,情景交融,文句虽短,艺术价值却很高。
此曲第一句先写月夜江景,水月映照,空灵明净,显示出澄澈宁谧的气氛。第二句写筝的声音。在月色中,不知是谁弹起玉筝,打破四周的寂寥,添增了神秘幽婉的韵味。第三句则从听筝人的神态,以背面敷粉的艺术手法,烘托筝声所表达的哀伤感情。第四句写江涛澒洞,它像是被筝声勾起的深沉的叹息。这样的写法,又把感伤之情推进一步。
这首二十四字的小令,与白居易那首六百余言的著名长诗《琵琶行》有相似之处。同是江天月夜,同是不期而闻哀怨的音乐弹奏,这支《凭阑人》几乎可说是浓缩的《琵琶行》。只是白诗详尽地介绍了演奏的过程,弹者的身份、经历,以及听者哀怨的缘故,而小令限于容量,这一切都付阙如。但因此也造成了作品的悬念,令人遐想。筝声无端而至,哀怨无端而生,倏然以来,戛然以止,造成了全曲清凄超妙的风神。
在技巧形式上,此篇属散曲巧体之一的“嵌字体”,各句都嵌有一至二处“江”字。“嵌字体”在诗歌中已有先例,如陶渊明的《止酒》诗,二十句中就句句含一“止”字。散曲“嵌字体”的最早作品,则是元好问的《喜春来·春宴》:“春盘宜剪三生菜,春燕斜簪七宝钗。春风春酝透人怀。春宴排,齐唱喜春来。”此篇同嵌的“江”字,建立了句与句之间的内部联系。全曲出现的“江水”、“江月”、“江上”、“隔江”、“满江”的重复不仅多方位地充实了“江夜”的题意,而且表现了一唱三叹的风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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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可久(约1270~1348以后)字小山(一说名伯远,字可久,号小山)(《尧山堂外纪》);一说名张可久肖像(林晋生作)可久,字伯远,号小山(《词综》);又一说字仲远,号小山(《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庆元(治所在今浙江宁波鄞县)人,元朝重要散曲家,剧作家,与乔吉并称“双壁”,与张养浩合为“二张”。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