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道上露水湿漉漉,难道不想早逃去?只怕露浓难行路。
谁说麻雀没有嘴?怎么啄穿我房屋?谁说你尚未娶妻?为何害我蹲监狱?即使让我蹲监狱,你也休想把我娶!
谁说老鼠没牙齿?怎么打通我墙壁?谁说你尚未娶妻?为何害我吃官司?即使让我吃官司,我也坚决不嫁你!
注释
厌浥(yì yì益益):潮湿。行(háng),道路。
谓:可能是畏之假借,意指害怕行道多露,与下文的“谁谓”的“谓”意不同;一说奈何。
角(jiǎo旧读jué):鸟喙。
女:同汝,你。无家:没有成家、没有妻室。
速:招,致。狱:案件、官司。
家:媒聘求为家室之礼也。一说婆家。室家不足:要求成婚的理由不充足。
墉(yōng拥):墙。
讼:诉讼。
参考资料:
这首诗的主旨,从古至今,聚讼纷纭。《毛诗序》联系《甘棠》而理解为召伯之时,强暴之男不能侵陵贞女,而《韩诗外传》、《列女传·贞顺篇》却认为是申女许嫁之后,夫礼不备,虽讼不行的诗作,清龚橙《诗本谊》、吴闿生《诗义会通》等承袭此说。明朱谋玮《诗故》又以为是寡妇执节不贰之词,清方玉润《诗经原始》则以为是贫士却婚以远嫌之作。今人高亨《诗经今注》认为是一个女子嫌弃夫家贫穷,不肯回家,被丈夫讼于官府而作;余冠英《诗经选》认为是一个已有夫家的女子的家长对企图以打官司逼娶其女的强横男子的答复;陈子展《诗经直解》认为是一个女子拒绝与一个已有妻室的男子重婚的诗歌。笔者认为余说近是,但诗中的主人公应是那位女子。
首章首句“厌浥行露”起调气韵悲慨,使全诗笼覃在一种阴郁压抑的氛围中,暗示这位女性所处的环境极其险恶,抗争的过程也将相当曲折漫长,次二句“岂不夙夜?谓行多露”,文笔稍曲,诗意转深,婉转道出这位女子的坚定意志。次章用比兴方法说明,即使强暴者无中生有,造谣诽谤,用诉讼来胁迫自己,她也决不屈服。“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四句是正话反说,表示:雀虽有嘴而无穿我屋之理,你已有妻则无致我陷狱之理。委婉巧妙;而“虽速我狱,室家不足”两句则是正面表态,斩钉截铁,气概凛然。第三章谓:鼠虽有牙而无穿我墙之理,你已有妻则无使我遭诉讼之理,但你若欲陷我于诉讼,我也不会屈从你。句式复沓以重言之,使得感染力和说服力进一步加强。全诗风骨遒劲,格调高昂,从中读者不难体会到女性为捍卫自己的独立人格和爱情尊严所表现出来的不畏强暴的抗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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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昔者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帝舜及禹,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然而中国未有佛也。其后殷汤亦年百岁,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俱不减百岁。周文王年九十七岁,武王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百年。此时佛法亦未入中国,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汉明帝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宋、齐、梁、陈、元魏已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昼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后竞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材识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维睿圣文武皇帝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
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御楼以观,舁入大内,又令诸寺递迎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丰人乐,徇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何人,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馀,岂宜令入宫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古之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茹祓除不祥,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茹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无任感激恳悃之至,谨奉表以闻。臣某诚惶诚恐。
治平二年五月丁亥,赵郡苏轼之妻王氏卒于京师。六月甲午,殡于京城之西。其明年六月壬午,葬于眉之东北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先君、先夫人墓之西北八步。轼铭其墓曰:
君讳弗,眉之青神人,乡贡进士方之女。生十有六年而归于轼,有子迈。君之未嫁,事父母;既嫁,事吾先君先夫人,皆以谨肃闻。其始,未尝自言其知书也。见轼读书,则终日不去,亦不知其能通也。其后,轼有所忘,君辄能记之。问其他书,则皆略知之,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
从轼官于凤翔。轼有所为于外,君未尝不问知其详。曰:“子去亲远,不可以不慎。”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轼者相语也。轼与客言于外,君立屏间听之,退必反覆其言,曰:“某人也,言辄持两端,惟子意之所向,子何用与是人言。”有来求与轼亲厚甚者,君曰:“恐不能久,其与人锐,其去人必速。”已而果然。将死之岁,其言多可听,类有识者。其死也,盖年二十有七而已。始死,先君命轼曰:“妇从汝于艰难,不可忘也。他日,汝必葬诸其姑之侧。”未期年而先君没,轼谨以遗令葬之,铭曰:
君得从先夫人于九泉,余不能。呜呼哀哉!余永无所依怙。君虽没,其有与为妇何伤乎。呜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