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一条彩虹出东方,没人胆敢将它指。一个女子出嫁了,远离父母和兄弟。
朝虹出现在西方,整早都是濛濛雨。一个女子出嫁了,远离兄弟和父母。
这样一个恶女子啊,破坏婚姻好礼仪啊!太没贞信太无理啊!父母之命不知依啊!
注释
蝃蝀(dì dōng):彩虹,爱情与婚姻的象征。在东:彩虹出现在东方。
有行:指出嫁。
隮(jī):一说升云,一说虹。崇朝(zhāo):终朝,整个早晨,指从日出到吃早餐的时候。
乃如之人:像这样的人。怀:古与“坏”通用,败坏,破坏。昏姻:婚姻。
大:太。信:贞信,贞节。命:父母之命。
鄘(yōng),音“庸”,中国周代诸侯国名,在今河南省汲县北。
参考资料:
此诗开端“蝃蝀在东,莫之敢指”是起兴,写彩虹出现在东方。古人因缺乏自然知识,以为虹的产生是由于阴阳不和,婚姻错乱,因而将它视作淫邪之气,如刘熙云:“淫风流行,男美于女,女美于男,互相奔随之时,则此气盛。”(《释名》)彩虹在东边出现,自然是一件令人忌讳的事,所以大家都“莫之敢指”。接下去引出正文:“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单这两句似乎看不出诗人的褒贬之意,然联系前面的起兴,诗人无疑是将淫邪的美人虹来象征这个出嫁的女子。所以前两句虽是兴,但兴中兼比,比兴合一,诗的讽意在不言中也就显露了出来。“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二句亦见于《诗经》的《邶风·泉水》和《卫风·竹竿》,很可能是当时陈语,因而多引用之。
次章是首章的复叠。隮,亦指虹。所以“朝隮于西”接下便有“崇朝其雨”之句。说了暮虹,又说朝虹,这样反反复复,诗人就是旨在强调这个出嫁女子婚姻的错乱。
第三章点明题目。“乃如之人也,怀昏姻也”,意思就是说:“像这样的女人啊,破坏婚姻礼仪啊。”如此刻薄斥骂的语气,表明了诗人对私奔行为的愤愤不平。这种愤愤不平基于两点,一是“大无信也”,即私奔者只知思男女之欲,而不能自守贞信之节;二是“不知命也”,即私奔者背人道、逆天理,不知婚姻当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全诗结构看,前两章是蓄势,此章为跌出。第一、第二章的横断不即下,欲说又不直说,为此章蓄足了力量,故一经跌出,语意自然强烈。此章四句末尾语助词“也”字的连用,也进一步烘托出诗人对破坏婚姻制度的私奔行为的痛心疾首。
按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个不从母命的私奔女子,其实正是一个反抗礼教制度、争取婚姻自由的勇敢女性。封建社会对婚丧喜庆有着极其严格的礼仪规定,如婚事就得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当事人无权自主择偶。《齐风·南山》中的“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就反映了当时周代社会的婚姻规范。或许此诗的女主人公就是《鄘风·柏舟》中那个大声疾呼“之死矢靡它”的少女,在得不到父母体谅的情况下,为追求爱情的幸福,义无反顾地私奔到意中人那里自主结合。这种大胆的私奔行为无疑为封建礼教所不容,所以一些所谓的正人君子便将她视作淫妇而进行严厉地斥责。从诗中两引当时陈语“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来看,她的这种愤怒的抗争也没有得到人们的普遍同情,诗中所谓的“莫之敢指”,实际正是千夫所指。“千夫所指,无病而死。”她尽管走出了这反抗的一步,但其悲惨的结局是不难想像的。孔子说“诗可以观”,这首诗便表现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诗的现实意义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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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博之山,有象祠焉。其下诸苗夷之居者,咸神而祠之。宣慰安君,因诸苗夷之请,新其祠屋,而请记于予。予曰:“毁之乎,其新之也?”曰:“新之。”“新之也,何居乎?”曰:“斯祠之肇也,盖莫知其原。然吾诸蛮夷之居是者,自吾父、吾祖溯曾高而上,皆尊奉而禋祀焉,举而不敢废也。”予曰:“胡然乎?有鼻之祀,唐之人盖尝毁之。象之道,以为子则不孝,以为弟则傲。斥于唐,而犹存于今;坏于有鼻,而犹盛于兹土也,胡然乎?”
我知之矣:君子之爱若人也,推及于其屋之乌,而况于圣人之弟乎哉?然则祀者为舜,非为象也。意象之死,其在干羽既格之后乎?不然,古之骜桀者岂少哉?而象之祠独延于世,吾于是盖有以见舜德之至,入人之深,而流泽之远且久也。
象之不仁,盖其始焉耳,又乌知其终之不见化于舜也?《书》不云乎:“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 瞽瞍亦允若,则已化而为慈父。象犹不弟,不可以为谐。进治于善,则不至于恶;不抵于奸,则必入于善。信乎,象盖已化于舜矣!《孟子》曰:“天子使吏治其国,象不得以有为也。”斯盖舜爱象之深而虑之详,所以扶持辅导之者之周也。不然,周公之圣,而管、蔡不免焉。斯可以见象之既化于舜,故能任贤使能而安于其位,泽加于其民,既死而人怀之也。诸侯之卿,命于天子,盖《周官》之制,其殆仿于舜之封象欤?
吾于是盖有以信人性之善,天下无不可化之人也。然则唐人之毁之也,据象之始也;今之诸夷之奉之也,承象之终也。斯义也,吾将以表于世,使知人之不善,虽若象焉,犹可以改;而君子之修德,及其至也,虽若象之不仁,而犹可以化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