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约1305~约1371) 元代戏曲家。字则诚,号菜根道人。浙江瑞安人,受业于县人黄溍时,成古典名剧《琵琶记》。元代戏曲作家。瑞安属古永嘉郡,永嘉亦称东嘉,故后人称他为高东嘉。他的长辈、兄弟均能诗擅文。他曾从名儒黄□游,黄为官清廉,并以至孝见称。高明的思想、品格受家庭、老师影响颇深。明代万历刻本《琵琶记》插图高明青年时期用世之心很盛,元顺帝至正五年(1345)以《春秋》考中进士,历任处州录事、江浙行省丞相掾、福建行省都事等职。高明为官清明练达,曾审理四明冤狱,郡中称为神明。他能关心民间疾苦,不屈权势,受到治下百姓爱戴,处州期满离任时,百姓曾为他立碑。
山中不栖鸟,夜半声嘤嘤。似道思归乐,行人掩泣听。
皆疑此山路,迁客多南征。忧愤气不散,结化为精灵。
我谓此山鸟,本不因人生。人心自怀土,想作思归鸣。
孟尝平居时,娱耳琴泠泠。雍门一言感,未奏泪沾缨。
魏武铜雀妓,日与欢乐并。一旦西陵望,欲歌先涕零。
峡猿亦何意,陇水复何情。为入愁人耳,皆为肠断声。
请看元侍御,亦宿此邮亭。因听思归鸟,神气独安宁。
问君何以然,道胜心自平。虽为南迁客,如在长安城。
云得此道来,何虑复何营。穷达有前定,忧喜无交争。
所以事君日,持宪立大庭。虽有回天力,挠之终不倾。
况始三十馀,年少有直名。心中志气大,眼前爵禄轻。
君恩若雨露,君威若雷霆。退不苟免难,进不曲求荣。
在火辨玉性,经霜识松贞。展禽任三黜,灵均长独醒。
获戾自东洛,贬官向南荆。再拜辞阙下,长揖别公卿。
荆州又非远,驿路半月程。汉水照天碧,楚山插云青。
江陵橘似珠,宜城酒如饧。谁谓谴谪去,未妨游赏行。
人生百岁内,天地暂寓形。太仓一稊米,大海一浮萍。
身委逍遥篇,心付头陀经。尚达死生观,宁为宠辱惊。
中怀苟有主,外物安能萦。任意思归乐,声声啼到明。
王孙圉聘于晋,定公飨之。赵简子鸣玉以相,问于王孙圉曰:“楚之白珩犹在乎?”对曰:“然。”简子曰:“其为宝也,几何矣?”曰:“未尝为宝。楚之所宝者,曰观射父,能作训辞,以行事于诸侯,使无以寡君为口实。又有左史倚相,能道训典,以叙百物,以朝夕献善败于寡君,使寡君无忘先王之业;又能上下说于鬼神,顺道其欲恶,使神无有怨痛于楚国。又有薮曰云,连徒洲,金、木、竹、箭之所生也,龟、珠、角、齿、皮、革、羽、毛,所以备赋,以戒不虞者也;所以共币帛,以宾享于诸侯者也。若诸侯之好币具,而导之以训辞,有不虞之备,而皇神相之,寡君其可以免罪于诸侯,而国民保焉。此楚国之宝也。若夫白珩,先王之玩也,何宝之焉?”
“圉闻国之宝,六而已:圣能制议百物,以辅相国家,则宝之;玉足以庇荫嘉谷,使无水旱之灾,则宝之;龟足以宪臧否,则宝之;珠足以御火灾,则宝之;金足以御兵乱,则宝之;山林薮泽足以备财用,则宝之。若夫哗嚣之美,楚虽蛮夷,不能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