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康公论鲁大夫俭与侈 原文
定王八年,使刘康公聘于鲁,发币于大夫。季文子、孟献子皆俭,叔孙宣子、东门子家皆侈。
归,王问鲁大夫孰贤,对曰:“季、孟其长处鲁乎!叔孙、东门其亡乎!若家不亡,身必不免。”王曰:“何故?”对曰:“臣闻之:为臣必臣,为君必君。宽肃宣惠,君也;敬恪恭俭,臣也。宽所以保本也,肃所以济时也,宣所以教施也,惠所以和民也。本有保则必固,时动而济则无败功,教施而宣则遍,惠以和民则阜。若本固而功成,施遍而民阜,乃可以长保民矣,其何事不彻?敬所以承命也,恪所以守业也,恭所以给事也,俭所以足用也。以敬承命则不违,以恪守业则不懈,以恭给事则宽于死,以俭足用则远于忧。若承命不违,守业不懈,宽于死而远于忧,则可以上下无隙矣,其何任不堪?上任事而彻,下能堪其任,所以为令闻长世也。今夫二子者俭,其能足用矣,用足则族可以庇。二子者侈,侈则不恤匮,匮而不恤,忧必及之,若是则必广其身。且夫人臣而侈,国家弗堪,亡之道也。”王曰:“几何?”对曰:“东门之位不若叔孙而泰侈焉,不可以事二君,叔孙之位不若季、孟而亦泰侈焉,不可以事三君。若皆蚤世犹可,若登年以载其毒,必亡。”
十六年,鲁宣公卒。赴者未及,东门氏来告乱,子家奔齐。简王十一年,鲁叔孙宣伯亦奔齐,成公未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