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䭔媪 原文

  唐马周字宾王,少孤贫,明诗传,落魄不事产业,不为州里所重。补博州助教,日饮酒。刺史达奚怒,屡加咎责。周乃拂衣南游曹汴之境。因酒后许浚仪令崔贤,又遇责辱。西至新丰,宿旅次,主人唯供设诸商贩人,而不顾周。周遂命酒一斗,独酌,所饮余者,便脱靴洗足。主人窃奇之。因至京,停于卖媪肆。数日,祈觅一馆客处。媪乃引致于中郎将常何之家。


  媪之初卖也,李淳风、袁天纲尝遇而异之,皆窃云:“此妇人大贵,何以在此?”


  马公寻取为妻。后有诏,文武五品官已上,各上封事。周陈便宜二十条事,遣何奏之。乃请置街鼓,及文武官绯紫碧绿等服色,并城门左右出入事,皆合旨。太宗怪而问何所见。何对曰:“乃臣家客马周所为也。”


  召见与语,命直门下省,仍令房玄龄试经及策,拜儒林郎,守监察御史。以常何举得其人,赐帛百匹。周后转给事中中书舍人,有机辩,能敷奏,深识事端,动无不中。岑文本见之曰:“吾见马君,令人忘倦,然鸢肩火色,腾上必速,但恐不能久耳。”


  数年内,官至宰相。其媪亦为夫人。后为吏部尚书,病消渴,弥年不疹,年四十八而卒。追赠右仆射高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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